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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球新要闻】万事利: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2023-05-18 21:08:35   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)

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《独立董事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杭州万事

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于

对公司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及背景进行了解,基于独立、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

立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

  本次董事会聘任余志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,经我们审阅余志伟先生的个人履

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,认为余志伟先生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《总经

理工作细则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第 146 条、

第 148 条规定的情形,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,且禁入尚未

解除的现象。总经理的提名、审议、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

规定,同意聘任余志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。

  二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

  本次董事会聘任马廷方先生、滕俊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,经我们审阅马廷方

先生、滕俊楷先生的个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,认为马廷方先生、滕俊楷

先生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不存在《公

司法》第146条、第148条规定的情形,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,

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。副总经理的提名、审议、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

司章程》的规定,同意聘任马廷方先生、滕俊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。

  三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

  本次董事会聘任韩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,经我们审阅韩青女士的个人履历

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,认为韩青女士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有关高级管

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第146条、第148条规定的情形,也不

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,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。财务总监的提名、

审议、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同意聘任韩青女士为公

司财务总监。

  四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

  本次董事会聘任叶晓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经我们审阅叶晓君女士的个

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,认为叶晓君女士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有

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第146条、第148条规定的情

形,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,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。董事会

秘书的提名、审议、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同意聘任

叶晓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。

(以下无正文,为《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

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署页)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

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署页)

   独立董事签字:

   邢以群

   郑梅莲

   金   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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